手機致癌疑慮 環團籲15歲下學童禁用

《中廣新聞網》 更新日期:2011/06/03 12:25


172873148.jpg  世衛組織日前首度確定「手機電磁波」可能致癌,環保團體表示,電磁波是看不見的塑化劑,呼籲NCC應明令手機外殼應標示SAR值和警語,教育部也應禁止15歲以下的學生,在校園使用手機。(黃悅嬌報導)


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理事長陳椒華指出,世界衛生組織附屬國際癌症研究所IARC將塑化劑DEHP與手機電磁波、極低頻電磁輻射等列為「2B可能致癌物」,電磁波危害如同「看不見的塑化劑」,充斥於環境中,影響發育中青少年的腦部機能,教育部應該禁止校園15歲以下學童禁用手機。


教育部環境保護小組秘書廖雙慶表示,站在保護學生健康立場,將儘速召開協調會討論校園使用手機規範。


NCC技術管理處科長韓鎮華說, 去年7月已經強制要求業者應於手機適當位置標示警語以及SAR值,目前市面上手機都符合規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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